2009年12月11日,济宁分院对济宁某医院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电梯机房无消防设施、曳引钢丝绳未做平层标记、对重与缓冲器距离过小、层门轿门门滑块磨损严重、电梯制动器闸瓦与制动轮间隙超标等严重安全隐患。检验人员对各层层门逐一检查,发现1,10,11层层门紧急开锁装置均失效,倘若电梯因停电,故障等意外情况停至该层,营救人员无法利用紧急门锁施救,势必造成乘客长时间滞留电梯内,对乘客尤其是病人的身心健康都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上述设备缺陷极易造成电梯溜车高危事故,严重威胁病人和其他乘客生命安全。检验人员立即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单,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及时消除该电梯各项隐患,为患者和医护人员及家属人身安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