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部位
2010年11月,我中心按照企业报检要求对济宁某企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了定期检验。在检验中,发现下列安全隐患:车辆处于空档开关时能启动发动机,空档开关失效,车辆行车制动不良,门架与前桥连接螺母丢失。该车辆不符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合格要求。如不及时修复,驾驶员在启动车辆时将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行驶过程中将造成人员伤害或车辆追尾、整体门架与前桥分离造成机件损坏、货物坠落及人员伤亡事故。
产生车辆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到位,车辆带病作业,发现问题未及时向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对车辆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对车辆使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与维修。检验结束后,我中心检验人员立即下发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车辆使用,消除其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