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一
隐患二
2012年3月1日,起重机械定检中心对济宁市某机加工单位进行了定检,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一台型号为LD3-11.25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存在严重的设备缺陷:钢丝绳断股,导绳器脱落及上限位失效,电动葫芦和大车运行电机风叶、护罩脱落,如不及时整改,极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具体分析为:
1.钢丝绳断股:如不及时更换,起升重物时钢丝绳可能会突然断裂,重物坠落,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
2.导绳器脱落及上限位失效:导绳器脱落,在起升重物时,钢丝绳无法有序的缠绕在卷筒上,导致钢丝绳挤压变形;上限位失效时,如有操作不当,极有可能造成卷筒过卷,挤压变形,甚至钢丝绳被拉断,导致重物坠落。
3.风叶、护罩脱落:该单位的起重机械使用频繁,起升载荷较大,风叶脱落后不能及时降温,会使电机过热甚至烧机,造成财产损失,耽误生产进度。
检验过后,我们及时向企业提出了设备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禁止使用。通过这次检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单位的起重设备平时不注重保养,操作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意识薄弱。通过交流,该单位的负责人也意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下定决心好好整改,一定做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