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山东省特检院济宁分院锅炉定检中心在对济宁市某家化工厂进行水质检验时发现该化工厂水质不合格:给水的硬度经检测为0.35,国家标准为硬度≤0.030;电导率经检测为969.0, 国家标准为电导率≤550.0;锅水的溶解固形物经检测为9200.0,国家标准为溶解固形物≤3500.0;全碱度经检测为68.0,国家标准全碱度为6.0~24.0;酚酞碱度经检测为49.0,国家标准为4.0~16.0。
经检验员调查分析,产生水质超标的原因为:钠离子交换器内树脂老化并且中毒,不能正常工作致使给水的硬度超出国家标准,且由于化验员的监督药品没有经过标定并含有杂质干扰,不能在正常范围内变色导致不能及时查出软化水硬度超标;由于监督药品问题不能及时测出锅炉碱度超标导致排污不及时,使锅水的碱度进一步增大同时造成溶解固形物超出国家标准。
因此建议更换药品和树脂,并加强化学监督;采用除盐工艺使给水电导率降至国家标准;锅炉应加大排污,使锅水的碱度,溶解固形物降至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