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现场
2012年8月,山东省特检院济宁分院锅炉定检中心在对济宁市某煤矿进行水质检验时发现该锅炉使用单位水质不合格:给水硬度经检测为1.6 mmol/l,国家标准为硬度≤0.030 mmol/l。
经检验员调查分析,产生水质超标的原因为:水处理设备的再生周期没有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导致给水硬度超标,并且由于水质化验员对出水水质化学监督操作不正确不规范,使指示剂不能在正常范围内变色导致不能及时查出软化水硬度超标,使含有硬度的给水进入锅炉。
若不能及时正确的化验锅炉水质,指导科学排污,将会使锅水中游离的钙、镁等硬度离子与水中的碳酸根、磷酸根结合,长期会造成锅炉受热面上结成水垢,影响热传导,严重时会造成受热面损坏,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因此建议尽快调整水处理设备的再生周期;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规范化措施力求做到化学监督药品齐全且摆放整齐;确保水质化验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水质标准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中化验规范,必须坚持锅炉的原水、给水、锅水、回水的水质的日常化验分析,每次化验分析的时间、项目、数据,均应当详细真实的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对不合格的水质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锅炉的给水和锅水达到国家相关水质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