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检验案例

锅炉水质检验案例—水处理设备再生设定错误

2013/12/18 15:14:53

设定错误的水处理设备

    2013年10月,山东省特检院济宁分院锅炉定检中心在对嘉祥县某企业进行水质检验时发现锅炉水质不合格:硬度为11.10mmol/L(标准≤0.030 mmol/L);锅水的溶解固形物为9600.0mg/L(标准≤4000.0mg/L);全碱度为63.0mmol/L(标准:6.0~26.0mmol/L);酚酞碱度为46.0.0mmol/L(标准4.0~18.0mmol/L)。    

    经检验员调查分析,产生水质超标的原因为:因进水过滤器或射流器堵塞和中心管漏水,不能正常工作,致使给水硬度严重超出国家标准,且由于不正确的再生设定和原水的水质恶化,和再生时控制器吸不上盐水,造成实际未再生。导致出水硬度严重超标。由于监督不及时致使锅炉碱度严重超标,又由于排污不及时,使锅水的碱度进一步增大,同时造成溶解固形物超出国家标准,致使锅炉结垢爆管。

    根据以上情况,检查清洗进水过滤器或射流器并检查中心管是否破裂,更换密封圈,正确设定及调整再生时间或运行流量。排除盐液管内气泡,检查并密封盐液管接头处。并加强化学监督;及时排污,使锅水的碱度,溶解固形物降至国家标准。

 

 

 

分享到:
版权所有@2017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您是本站第518262 位访客 ] 鲁ICP备17050295号-1  
地址:济宁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广安路交汇处  邮编:272100 电话:0537-6508688  Email: mw_19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