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框架协议书
签约现场
2015年4月10日上午,山东省特检院济宁分院黄凌端院长与山东省特检院日照分院丁刚院长在济宁市共同签署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合作框架协议》,日照市质监局侯佃华局长、寇毅副局长,济宁市质监局朱运旭局长、仇爱国副局长以及双方相关领导同志出席了签约仪式。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顺利签署,既是两地市质监局主要领导共同推动的结果,也是两地区特检机构长期友好合作的结晶。协议的签署旨在深入推进两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整体进步,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建立有效互通机制,不断加强双方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技术支撑能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培、科技创新能力以及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努力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近年来,本院高度重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通过彼此深入合作,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断促进自身发展和技术进步。此次合作恰逢其时,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