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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校验须知

2017/9/28 14:29:24

安全阀是特种设备的重要组成部件,其校验依据下列引用标准(未注年号,应使用最新版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安全阀应定期进行强制性校验。

一、适用范围与校验周期

1.  凡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安全阀(包括直接荷载式安全阀、平衡式安全阀、先导式安全阀、带动力辅助装置的安全阀)均定期校验。

2.  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压力容器、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压力管道等使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执行)。

3.  新出厂的安全阀,在使用前应进行校验

4.  经解体、修理、更换部件的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

注释:

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一种仅靠直接的机械加载装置如重锤、杠杆加重锤或弹簧来克服由阀瓣下介质压力所产生作用力的安全阀。

平衡式安全阀-----一种采取措施将背压对动作特性(整定压力、回座压力以及排量)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的安全阀。

先导式安全阀-----一种依靠从导阀排出介质来驱动或控制的安全阀,该导阀本身是一种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带动力辅助装置的安全阀-----该安全阀借助一个动力辅助装置(如:气压、液压、电磁等),可以在压力低于正常整定压力时开启。

二、校验前使用单位的准备工作

1.  使用单位根据安全阀的校检周期或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发出的安全阀校验通知书向安全阀校验单位交费报检,并同维修作业人员按报检的内容约定校验日期。

2.  校验前准备好受检安全阀的档案及资料,待检安全阀的外观质量及所带资料等应符合相关要求。上一次的“安全阀校验报告”以备查实。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安全阀校验委托单”(“安全阀校验委托单”可以在网站的下载栏目内下载)。

3.  要采取措施防止阀体内残存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造成事故;

4.  使用单位应向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离线检查的安全阀运行情况及运行记录;

5.  每只拆下的安全阀,必须携带一个可以识别的标签,标明设备号、工位号、整定压力、最后一次校验日期。

6.  安全阀拆下后,必须做好计划以便尽量减少离线持续时间

7.  离线校验的受检安全阀要提前从特种设备上拆下,集中送往我院校验地点

8.  在线校验的受检安全阀,对于需要登高的校验作业,当离地面或固定平面3米以上时,为便于安全校验,应搭设脚手架或安设可靠的移动扶梯,校验时应有监护人。

9.  需现场校验的安全阀,其所属设备(或装置)应为经过检验,并被允许使用的设备。

    参与作业人员应根据委托单及安全阀所属设备的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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