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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复工复产!济宁加强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

2020/2/26 10:14:22

当前,我市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各类企业有序进行复工复产,民生保障工作扎实开展,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重点开展以下内容: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务必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避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本单位各级工作责任,做好宣传教育和预防,坚决防范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二、服务复工复产和服务保障

做好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监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精准施策,采取监管和服务并举的方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严格贯彻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企业特种设备急需进行检验检测的,积极协调省特检院济宁分院进行检验检测,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投用无隐患。危化品企业要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巡查,确保设备运行状态平稳,安全附件、仪表、安全连锁装置功能完好。相关企业应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其相连的压力管道,应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责令企业予以消除,对处理难度较大的重大隐患,应报请当地安委办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做好供热企业特种设备监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有针对性的监管供热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对供热企业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同时要求企业做好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演练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需要提供检验和技术支持的,及时对接协调省特检院济宁分院予以帮扶;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电梯安全监管。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要积极协助解决部分电梯维保单位员工无法进出居住社区和维保电梯所在场所的问题,以便做好电梯日常维保或电梯故障困人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对因疫情防控维保不到位的电梯,要在坚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督促电梯维保单位第一时间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全面进行维保,消除电梯运行安全隐患。电梯使用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做好电梯重点部位的消毒等防疫工作,及时处置乘用人(居民)反映的各类电梯问题,坚决防止电梯带病运行。省特检院济宁分院根据使用单位报检申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好电梯检验工作,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和当地监管部门反馈,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做好液化石油气和车用气瓶充装单位监管。对目前正在运营的液化石油气和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做好充装前后的检查,并规范填写充装记录,对临近检验日期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要及时申请检验、送检。对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和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等非法充装行为。

三、强化培训教育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要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为重要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类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设备类别和级别是否与证书所注明的类别和级别相一致,每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量配备是否能满足生产的要求,相关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建立作业人员相关档案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当场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并告知企业持证作业的重要性和办理证件的相关手续。

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集中学习培训造成人员聚集,山东特检科技公司开发推出“云课堂”教育平台,面向各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免费开放,内容涵盖特种设备基础知识、使用管理、检验检测、安全监管、事故警示及疫情防控等多项课程,可满足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线上安全培训教育的学习需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相关企业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企业知晓参与,通过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县(市、区)局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认真研究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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