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公布了往届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复核认定结果,我院业务管理中心被继续认定为山东省青年文明号。
业务管理中心自2013年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以来,一直坚持将“青年文明号”创建作为培养青年、锻炼青年的重要载体,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员工爱学习、勇担当、讲奉献,扎根服务一线,服务企业发展,成功锻造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青年队伍。
在今后的工作中,业务管理中心将持续擦亮“青年文明号”品牌,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内涵,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为特检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供稿:胡冠群
审定:李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