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考试信息

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2023/3/31 10:14:28

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1、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有作弊之嫌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服从管理,对违反考试纪律,视情节予以提醒、警告、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4、理论考试注意事项

⑴考生应按监考人员指定考位入座,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上备查;

⑵保持考场安静,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抄袭等作弊行为;

⑶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在计算机上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如遇到计算机故障,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由监考人员排查故障后继续作答;

⑷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中途离场的视为交卷;

⑸考试结束后,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5、实操考试注意事项

⑴考生应注意人身安全、做好安全防护,严格按规范操作,对不服从管理、故意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⑵考生通过人证比对验证进入考场,领取待焊件,在监考人员指定的考位施焊;

⑶施焊前,查看焊接所需的设备设施、打磨试件、调试焊机,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监考人员反映;

⑷两个待焊件点焊定位后,交监考人员检查并编号;

⑸考试项目为两项及以上的,考生交回上一个考试试件后,领取下一个待焊件,需要调换考位的由监考人员重新指定考位;

⑹对固定位置焊,考生应按考试项目对应的焊接位置,将待焊件固定后报监考人员现场确认,焊接完成前,不得将试件取下、移动或改变焊接位置;

⑺考试项目全部结束后,考生应关闭焊机、气瓶等设备、清理场地,在实操考试现场记录表上签字后离开考场。

6、特别提示

⑴理论、实操考场均实行封闭管理;如实操考试项目多需离开考试场地的(如去卫生间),考生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必要时也可到休息区作短暂休息、饮水;

⑵考场内设置高清摄像、自动拍照装置,并向省考试平台实时传送,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考试录像长期保存备查;事后通过监控录像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仍按本款第⑶条规定处理;

⑶对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分享到:
版权所有@2017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您是本站第518262 位访客 ] 鲁ICP备17050295号-1  
地址:济宁高新区蓼河路与广安路交汇处  邮编:272100 电话:0537-6508688  Email: mw_19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