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年度信息公开
一、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住所:济宁高新区蓼河路与广安路交汇处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王磊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开办资金:6373.23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事故调查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风险监测、安全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二、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北首。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山东省编办批准设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事故调查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风险监测、安全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职能,从事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提供技术结论和数据。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承担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承担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九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一条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本单位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法人年度报告公开信息
2024年,济宁市特检院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质量强国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应检尽检”、全面完成万部电梯大抽检民生实事、全方位提供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支撑等系列工作,持续推进检验工作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创新,在全国第一家注册并打造“阳光特检”服务品牌。
履行职责方面:
(一)重点工作情况
1.全方位提供技术支持。为市县两级监管部门提供特种设备安全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技术支持32次,各类安全检查技术支持268人次,重要活动驻点保障(尼山论坛、马拉松比赛等)6次,济邹高速、济枣高铁、方特复兴之路等省市重点项目的塔机、架桥机、门式起重机、电梯等检验技术支持56人次。认真落实省局特种设备“应检尽检”工作要求,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济宁市定检率保持100%。
2.全面完成民生实事。突出特检院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在财政资金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根据市政府和市局关于办好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的工作安排,克服电梯日常检验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困难,抽调骨干检验人员力量,开展“万部电梯深度抽检”专项行动,重点抽查故障率高、群众投诉集中的电梯,对电梯机房、轿顶、轿厢、地坑等关键部位和钢丝绳、防夹门光幕等隐患易发部件进行了检查。2024年共抽检电梯10440部,发现问题隐患799项次,有效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提高了电梯运行稳定性、可靠性、舒适性,实现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电梯维保质量水平双提升。
(二)主要职责情况
1.扎实履行特检机构职责。我院能够按时完成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法定检验任务,2024年完成各类特种设备检验48697台套,检验各类压力管道840.04千米,监检管道元件6684.398吨,监测锅炉水质576台次,校验各类安全阀9199只。同时,着力规范业务工作流程,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结论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按规定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填报检验案例。全年累计发现并消除各类设备安全隐患3483起,发放检验意见通知书398份。
3、我院建立了检验检测过程和结果监督程序,依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了各类作业文件,做出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保守客户秘密等服务承诺,高度重视工作质量及时效性,对各类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质量以及报检设备定检率按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全年未发生检验质量安全事故。
4、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资源条件应持续满足许可要求,顺利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现场鉴定评审并获得核准证书。顺利通过2024年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主动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信息,不断丰富便民服务各项举措。主动公开检验检测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通过网站公示、大厅屏幕循环播放工作宣传片、收费依据、办事流程以及其它代办事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逐项对各类业务申报受理依据、程序进行清理规范,统一印制报检指南、业务明白纸;在业务大厅设置休息区、饮水机、自助报检电脑并新增叫号机提高报检效率;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发展,创新形式开展线上跨境特种设备安全评估,助力一带一路战略。
6.积极展现公益性组织特性,组织参加各类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三进”活动;配合“民意5来听”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公益检验和技术服务活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先后开展了跨区域、跨境、特种设备安全评估检验活动。面对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大量超期未检设备,积极展现特检技术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和服务社会有效性,实施会战式集中检验,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定支持。
创新创优方面:
(一)理论创新。我院科研项目《浅谈第三方电梯检测机构的发展方向》获中国特种设备协会“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与创新发展”三等奖;科研项目《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安全与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获山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科研项目《新形势下济宁特检职工培训方案的研究》获得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重点课题研究一等奖。科研成果《供热管道的节能技术研究》获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立项。做为主要起草人,起草国家标准2项,起草行业标准2项,起草团体标准4项,且今年已论证通过。2024年,全院共获取实用新型专利29个,发表著作2部、软著9项,各类论文7篇。
(二)技术创新。一是2024年11月1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工作简报(〔2024〕第10期)刊发《济宁市聚焦“三个创新”全面建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典型经验。二是2024年7月,《坚持“四个创新”,全方位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典型经验被市委改革办作为改革创新案例报送省委改革办。三是《济宁市特检院创新音像记录系统提升电梯检验质效》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创新案例通报。四是《济宁市局从“小切口”入手开展电梯安全治理》中建强“科普阵地”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创新案例通报。五是《科技兴检赋能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典型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国应急管理报》《大众网》《济宁日报》等国家和省、市三级主流媒体报道转发。
(三)服务创新。一是以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体验馆为依托,积极服务中小学校、监管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公益性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加强与总局、省局和科技部门对接联系,关注总局科普基地验收动态,并积极做好“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和验收工作。二是聚力打造“阳光特检”公益课堂。充分发挥我院的公益属性和技术支撑作用,联合省特种设备协会,在特检院西院区创新性打造“阳光特检”公益课堂。紧紧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需求、重点项目和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对基层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定制式、针对性、公益性的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如企业施工升降机的判定、起重机械大吨小标的界定等培训内容,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强力支撑。三是为保障我市跨国企业境外工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跟踪服务跨国企业境外业务良性发展,应兖州太阳纸业有限公司约请,按照市局安排,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奔赴该公司控股老挝公司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发现并指导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了老挝工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为一带一路战略做出了贡献。
(四)争先创优。2024年9月27在全国第三届特种设备(工业锅炉检验)能力验证活动中,以综合成绩第2名(共144支代表队)的优异成绩,荣获全国“一等奖”;11月22日在全国锅炉水质检验能力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中,以综合成绩第2名(共85支队伍)的优异成绩,荣获全国“一等奖”;6月28日在全国第三届特种设备检验能力验证活动(机动工业车辆检验)中荣获全国“二等奖”。2024年我院连续获得“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在2024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执委会通报表扬。在第十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中,表现突出被济宁市筹备专班通报表扬。在济宁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被专班通报表扬。
四、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人员实名制
王磊、王延东、王成举、王健、王超勇、史仍朋、史臣良、申德峰、刘军、刘振海、安娅琳、宋君、张青松、李慎彦、杨书宝、杨国栋、杨群峰、姚参军、胡冠群、赵强、顾超、高伟、高伟祥、商海智、崔俊妮、曹颖、梁峰、董哲、蒋习建、谢灿灿、王端、蔡喜云、薛成骞、孔研、孔亚楠、周晓光、王伟、刘伟、随龙飞、高忠奎、侯典涛、姬长辉、付耀、李长峰、王振、李晨光、葛宙、管达、辛银龙、杜博文、李长福、刘磊、郭炳田、赵洪涛、王浩、焦慧杰、栾和成、史磊、周顼、杨岳龙、安文耀、李皓宇、张博文、张诗斐、赵中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