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安全常识

严防“土锅炉”死灰复燃

2012/5/17 9:02:51

“锅炉”顾名思义就是由“锅”和“炉”两部分组成,装水承压部分为“锅”,燃烧部分为“炉”。锅炉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然而,近年来,许多私营企主贪图“土锅炉”成本低廉,热衷于使用“土锅炉”。这类锅炉主要来源于二方面:一是个体业主私自制作的(用的较多的是用废旧油桶),二是从无制造许可证厂家购买的“三无产品”(非法制造)。这些“土锅炉”多用于豆腐坊、服装洗烫、木材加工和小化工、小食堂、小浴室等行业。由于这类锅炉无完善的制造工艺和严格的检测手段,产品粗制滥造,安全隐患极大,像一个个“不定时炸弹”一样,随时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2005年的锅炉爆炸事故中有42%是“土锅炉”事故。
由于使用“土锅炉”的小作坊主要分布在居民区、市郊、农村,非常隐蔽,监管部门难以发现。但是这些“土锅炉”就在广大人民群众身边,一旦爆炸,往往造成操作人员和周边群众伤亡。因此,每个人都要积极举报“土锅炉”,让“土锅炉”无立足之地。
另外,各级质监局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接收广大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发现一处,捣毁一处,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使用“土锅炉”现象死灰复燃。
分享到:
版权所有@2017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您是本站第518262 位访客 ] 鲁ICP备17050295号-1  
地址:济宁高新区蓼河路与广安路交汇处  邮编:272100 电话:0537-6508688  Email: mw_1906@163.com